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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 2020-06-18 19:17:56      来源:十堰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为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作用,现对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竹山县秦古镇涧池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勇才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造林补贴资金。2020年5月,张勇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竹溪县向坝乡向坝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袁连辉侵占五保金和在贫困户识别中优亲厚友。2020年1月,袁连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郧阳区柳陂镇王家学村原党支部书记曹锋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

4.郧西县夹河镇花蛇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明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2020年1月,秦明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房县白鹤镇东浪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李昌龙虚报冒领国家公益林补助款。2020年4月,李昌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余地。以上5起典型案件反映的虚报冒领、套取侵占扶贫资金问题,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是决胜脱贫攻坚路上的“绊脚石”,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当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正在全市上下协同并进开展,各级党委政府、扶贫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行政监管责任,积极对照工作方案进行查摆,主动认领并认真落实治理整改目标任务,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瞄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集中力量深挖基层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在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急躁蛮干、敷衍应付、消极拖延,督查检查考核、填表报数过多过频、工作留痕过度和在扶贫中“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涉黑涉恶腐败等四类重点问题,从重从严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为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战“双战双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竹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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